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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+(32 2) 29 54263 传真:+(32 2) 29 98090 电子邮箱:sps@ec.europa.eu

作者:admin | 分类:NBA资讯 | 浏览:23 | 日期:2024年03月12日

  1.

  通报成员:欧盟

  2.

  负责机构: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

  3.

  覆盖的产品:谷物(HS编码:1001、1002、1003、1004、1005、1006、1007、1008),动物源性食品(HS编码:0201、0202、0203、0204、0205、0206、0207、0208、0209、0210)以及某些植物源性产品,包括水果和蔬菜

  4.

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:

  [X] 所有贸易伙伴

  [ ] 特定地区或国家

  5.

  通报标题:2022年7月28日欧盟委员会(EU)第2022/1324号法规,该法规修订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(EC)第396/2005号法规关于以下物质在某些产品内/表的最大残留限量:苯并烯氟菌唑、啶酰菌胺、喹螨醚、精吡氟禾草灵、氟吡呋喃酮、氟唑菌酰胺、乙膦铝、异丙噻菌胺、氰氟虫腙、吡唑醚菌酯、螺虫乙酯、噻苯咪唑和甲基立枯磷(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)。

  语言:英语、法语和西班牙语页数:41链接网址:

  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3/SPS/EEC/23_1212_00_e.pdf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3/SPS/EEC/23_1212_00_f.pdf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3/SPS/EEC/23_1212_00_s.pdf

  6.

  内容简述:本法规是一项将欧盟在第52届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(CCPR)中没有保留其立场的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(CXL)纳入欧盟立法的措施。

  7.

  目标与理由:

  [X] 食品安全

  [ ] 动物健康

  [ ] 植物保护

  [ ]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

  [ ] 保护人类免受动/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

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:

  8.

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?如有,指出标准:

  [X] 食品法典委员会(例如: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)

  食品法典委员会关于以下物质在某些商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:苯并烯氟菌唑(261)、啶酰菌胺(221)、喹螨醚(297)、精吡氟禾草灵(283)、氟吡呋喃酮(285)、氟唑菌酰胺(256)、乙膦铝(302)、异丙噻菌胺(290)、氰氟虫腙(236)、吡唑醚菌酯(210)、螺虫乙酯(234)、噻苯咪唑(65)和甲基立枯磷(191)。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清单可从以下网址获得:https://www.fao.org/fao-who-codexalimentarius/codex-texts/dbs/pestres/pesticides/it/。

  [ ]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(OIE)(例如: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,章节号)

  [ ]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(例如:ISPM N°)

  [ ] 无

 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: [X] 是 [ ] 否

  9.

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: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5年2月23日关于动植物源性食品和饲料内部及表面的农药最大残留量的(EC)第396/2005号法规,并修订了欧盟理事会第91/414/EEC号指令。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ALL/?uri=CELEX%3A32005R0396 为准备欧盟在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(CCPR)第52届会议上的立场提供科学支持。《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》2021年;19(8):6766。https://www.efsa.europa.eu/en/efsajournal/pub/6766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第52届会议报告REP21/PRhttps://www.fao.org/fao-who-codexalimentarius/sh-proxy/en/?lnk=1&url=https%253A%252F%252Fworkspace.fao.org%252Fsites%252Fcodex%252FMeetings%252FCX-718-52%252FREPORT%252FFINAL%2BREPORT%252FREP21_PR52e.pdf 联合国粮农组织/世卫组织联合食品标准计划 食品法典委员会。附录三:第四十四届会议。线上,2021年11月8-15日、17-18日和12月14日https://www.fao.org/fao-who-codexalimentarius/sh-proxy/en/?lnk=1&url=https%253A%252F%252Fworkspace.fao.org%252Fsites%252Fcodex%252FMeetings%252FCX-701-44%252FFINAL%252520REPORT%252FRep21_CACe.pdf (英文版)

  10.

  拟批准日期:2022年7月28日

  拟公布日期:2022年7月29日

  11.

  拟生效日期:

  [ ] 公布日后6个月,及/或(年月日): 2022年8月18日

  [ ] 贸易促进措施

  12.

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:

  [ ] 通报发布日起60天,及/或(年/月/日): 不适用

  13.

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:

  [X] 国家通报机构

  [X] 国家咨询点,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、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(如能提供):

 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,A4组——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: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-1049,电话:+(32 2) 29 54263 传真:+(32 2) 29 98090 电子邮箱:sps@ec.europa.eu

  14.

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:

  [X] 国家通报机构

  [X] 国家咨询点,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、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(如能提供):

 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,A4组——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: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-1049,电话:+(32 2) 29 54263 传真:+(32 2) 29 98090 电子邮箱:sps@ec.europa.eu

电话:+(32 2) 29 54263 传真:+(32 2) 29 98090 电子邮箱:sps@ec.europa.e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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