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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代知识“周一见”——电池及含有电池的物品托运规定 - 知乎

作者:admin | 分类:亚洲环赛程 | 浏览:53 | 日期:2024年04月15日
货代知识“周一见”——电池及含有电池的物品托运规定 - 知乎

  1.可携带的锂电池: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、手机、照相机等个人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上客机。

  2.限制携带的锂电池:经航空公司批准,可以携带超过(含)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。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锂电池不能超过两个,且不能托运。

  3.禁止携带的锂电池:

  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(装有锂离子电池的轮椅除外,具体规定参见东航轮椅旅客服务办理须知)。

  4.锂电池的保护措施:

  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(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,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,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中)

  5.托运电动轮椅的要求:

  如果您需要托运电动轮椅,为了您和其他旅客的安全,请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:

  ①如您携带电动轮椅,需在乘机当天提前2小时到达机场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办理托运手续。

  ②请您留意以下包装要求:

  电动轮椅在托运时,其包装应该符合下列要求:

  (a)带有防漏型电池的轮椅,需确保电池不发生短路且安全地安装在轮椅上;如电池可以拆分,必须拆下电池,放入坚固的硬质包装内运载,作为交运行李存放在货舱内。

  (b)装有溢漏型电池的轮椅:须卸下电池放入坚固的硬质包装,包装应该具有防漏功能,确保电池不发生短路,并且周围用合适的吸附材料填满,以吸收任何泄漏液体。

  (c)装有锂离子电池的轮椅:

  旅客必须卸下电池,并将电池携带入客舱;每块电池额定瓦时数不得超过300Wh;如果轮椅上配备的电池是2块,则每块电池额定瓦时数不得超过160Wh;每位旅客可携带一个额定瓦时数不超过300Wh的备用电池,或两个额定瓦时数各不超过160Wh的备用电池。

  一、锂电池运输基本要求:

  1、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划归第9类危险品;

  2、所有锂电池(组)须通过UN38.3测试;

  3、对部分第9类危险品锂电池运输提供了例外条款;

  4、所有缺陷电池或损坏电池均禁止运输限制。

  5、要求运输物流公司有DG通行证。

  二、电池运输包装和空运、海运要求

  1、不考虑例外情况下,这些电池必须遵守规则里(DGR 4.2和适用的包装说明)限制进行运输。它们必须依据适包装说明指导装在DGR危险品规则所规定UN规格包装里,并在包装上完整显示对编号。

  2、符合要求包装,除标有适正确运输专名称和UN编号标记外,还必须贴9类危险性标签

  3、托运人须填写危险品申报单,提供相危包证。

  提供获得认证第三机构具运输鉴定报告,并显示为符合标准产品(含UN38.3测试,1.2米跌落包装试验)。

  1、移动电源上要标注有明确参数,不能是空没有电池参数;

  2.每个移动电源都要有单独绝缘包装;

  3、走空派渠道电源功率不能超过100瓦;

  4、如果是太阳能需要提前告知。我们知道移动电源刚开始大规模发往国外时候是非常简单,可以像普货一样,但随着物流电池起火事故频发,航空公司加大查验力度,移动电源再也不像以前那么好发了。随之移动电源货成本也大大增加,一段时间内除了少量专线渠道还可以货外,其他渠道基本都不了了。

  如果您有运输需求,请先咨询运当家,我们将安排物流专家优先为您解答!

  http://weixin.qq.com/r/zxxsdMLEap8VrYYX90nd (二维码自动识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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