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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却“现依据《微博社区公约》相关规定对该账号予以禁言一年处罚”

作者:admin | 分类:亚洲环赛程 | 浏览:42 | 日期:2024年02月02日

  现在是2月19日晚11时44分,我刚下班到家。

  按照常理来说,我这个时候应该洗漱下,然后准备睡觉。

  但是,我现在实在睡不着。

  不为别的,就因为某个恶臭精日大V。

  先来简单交待下整起事件的起因吧,虽然我不认为有人会不知道。

  众所周知,今天上午9点多的时候,诸多媒体纷纷报道,#4名解放军官兵在中印边境冲突中牺牲#,(鉴于戍边官兵们的英勇表现),中央军委授予祁发宝“卫国戍边英雄团长”荣誉称号,追授陈红军“卫国戍边英雄”荣誉称号,给陈祥榕、肖思远、王焯冉追记一等功。

  毫不夸张地说,这个消息一经披露,必然会在舆论场引发轩然大波。

  毕竟,中外两个舆论场的交汇,一旦夹杂有民族情绪,势必会冲上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的热搜。

  更不必说在这个消息曝光之后,媒体又跟进报道了包括战地日记在内的诸多消息。

  

  从这个角度来看,虽然类似的报道没多少能冲上微博热搜,但诸多媒体的集体发力,很好的验证了纪念戍边英雄应当是今天的主流舆论。

  《弱传播》里讲,虽然主流舆论往往不活跃,但是,当国家宣传机器开动,进行格式化表达的时候,主流舆论就会变得愈发活跃起来。

  而这,也是我先前吐槽罗翔阴阳怪气的重要原因。

  扯远了,回到正题上来。

  在得知有4名烈士为国捐躯的时候,我忍不住发了两条微博:

  “没有说英雄不好的意思。就是我觉得,我们真的太习惯严于律已了。印军什么德行,我们很清楚。如果讲道理有用的话,他们也不会这么跳了。对于这种货色,就是要打到痛才行。指望讲道理让他们后退,难。所以,我的意思是,他们挑衅并且越界的时候,我们就应该打了。不应该让子弟兵以身犯险。”

  “人民更希望看到活着的英雄,而不是牺牲的英烈。”

  虽然有些忽略大局,但我想这也是大多数人的心声。

  结果,就在我收拾完了刚上班没多久,就看到条让人恼怒的事情。

  先前跟我打过嘴仗的精日大V@辣笔小球 ,居然在微博上阴阳怪气,说什么“最大的官活下来了,看样子这个团长是个飞将军,在此基础上,“外军溃不成军,抱头逃窜”,反正,我们赢了”,“能这么写就不错了,你仔细品,牺牲的4位都是因为‘营救’而立功,连去救人的人都牺牲了,那肯定有没救出来的啊,说明阵亡的不仅仅有4人。这也是印度敢于第一时间公布阵亡人数和名单的原因。在印度看来,他们赢了,而且代价更小”。

  

  

  

  讲真,我是真不知道谁给他的勇气,敢在外交部、国防部乃至中央接连发话后,仍旧恬不知耻的造谣,乱我民心。

  

  

  反正从舆论表现来看,这家伙已经成为妥妥的众矢之的。

  @钧正平 就此评论道:

  面对越线挑衅和蓄谋攻击,我戍边官兵殊死搏斗,“宁肯高原埋忠骨,绝不丢失一寸土”,用鲜血和牺牲践行诺言,坚决捍卫祖国领土和主权完整。5位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于今日公布,感动了无数人。然而,网上竟出现了恶意歪曲事实真相、诋毁贬损英雄事迹的言论。英雄的身影历历在目,英雄的荣誉岂能诋毁,舆论有底线、法律有底线,任何抹黑英雄的行为都将受到人们的鄙弃,付出应有的代价。此刻,请记住英雄的名字:祁发宝、陈红军、陈祥榕、肖思远、王焯冉。致敬!

  

  注意这条微博没给他打码,问题非常严重

  姑且算是给这起性质恶劣的中伤英烈事件盖棺定论。

  但是新浪微博呢?

  嘴上说着“账号@辣笔小球 发布诋毁英烈的时政有害内容”,结果却“现依据《微博社区公约》相关规定对该账号予以禁言一年处罚”。

  我就想问了,诋毁英烈,难道不该封号吗?

  我知道有人可能会说,微博官方的通报里还有一句,“后续将依据法律法规要求,对该账号作出进一步处置”。

  

  

  但如此板上钉钉的造谣污蔑,当即封禁账号岂不更加正确,为什么非要整个后续处置?

  要知道,微博在处理抵制劣质偶像的时候,有不少都是直接炸号,怎么到了这个时候,就不考虑考虑这个操作?

  说到底,还是因为这个口嗨的精日喷子,隶属于微博头部大V,他们不舍得立即快刀斩乱麻,还希冀有斡旋空间。

  然而,如此明目张胆的挑衅英烈法,@辣笔小球 真的能活过十五?

  @沈逸 老师就该通报转发评论道,“建议直接销号,相关资料提交有关部门,按照英烈法中诋毁侮辱英烈相关条款进行处置,切实体现新浪微博落实平台责任”。

  

  在我看来,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。

  希望我明天梦醒,能看到这个家伙落网的消息。

  请务必让其彻底社会性死亡。

  

结果却“现依据《微博社区公约》相关规定对该账号予以禁言一年处罚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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